分集剧情选择:(剧情已更新到第20集,共20集)添加剧集更新时间:2024-01-17 18:50:20

谁为你作证第1集剧情

第1集:第1集

    110报警中心接到源宝货运公司老板宋伟君的报警,他的独生子突遭绑架,绑匪开价5万,逾期不付笃定撕票!  刑警和特警紧急出动!  刑警小翟对带队的刑警队副队长王刚说,这绑匪的脑子肯定是被枪打过了,绑架一个车行老板的儿子只要5万?绝对是挥泪跳楼的价!  市郊地带,警察们轻而易举地抓住了犯罪嫌疑人。令他们惊诧不已的是——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个美艳撩人的少妇。若非人赃俱在,你绝对无法将这种罪恶与她做任何联想。更令人费解的是,这个叫贾美芸的女人竟与宋伟君是结婚刚过一年的夫妻!当然,这两个人站在一起,怎么看怎么别扭!  女刑警在贾美芸的身上搜出了几张定期存单,金额高达95万!  宋伟君告诉王刚,这是夫妻共有财产!王刚亮出了4张同人却不同名的身份证——李雯、王虹、谢春(罗珊珊 饰)也是你的老婆?宋伟君懵了!  审问中,贾美芸说,你们都看到了,孩子跟她玩得好好的,这能叫绑架吗?她不过是想离婚、想让宋伟君付给她5万元青春损失费。另一间屋子里,宋伟君说,都他妈30了,还有脸说自个青春?当他介绍起找“小姐”和养老婆的性价比时,做笔录的女刑警非常厌恶地制止了他。  贾美芸说,她不想跟他过下去了,她也不能让他白白的玩弄了自己这么长时间。至于95万存款,她一口咬定是自己挣的,与宋伟君无关。  宋伟君要求再见老婆一面,王刚答应了……不消片刻,宋伟君捂着落了五个红手印的脸出来了。他义愤填膺地告诉王刚,绝不是玩笑,他要起诉那个婊子!   贾美芸被押往公安局拘留所。贾美芸对蹲监狱并不在乎,她真正关心的是钱。当王刚告诉她,这95万若来路不明有可能被全部罚没时,贾美芸疯了似的扑上去想抢下自己的存折……混乱中,上前阻止的拘留所所长王一涤的脸被她抓出了五道血印……  例行登记时,女警察发现今天是贾美芸30岁的生日。王一涤另有所动——他找到政委魏东晓说,今天是陈立33岁的生日,他想早点回城表现表现。  市中心高档酒店的大包房里,春风得意的陈立在朋友和同事们的簇拥下,庆祝自己33岁生日。王一涤的电话打了进来,问是否一起吃个饭,陈立说你不如过来。陈立并不热情或欣喜的语气,让王一涤有些失落。他在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已经破了相的脸,沮丧地挂了电话。  酒店里,金晓杰(张希临 饰)问,王所长过来吗?陈立笑笑没搭话……  陈立回家发现了王一涤脸上的抓痕,陈立说,我给你做律师,让肇事者为这五道血印付出点代价,起码是行政拘留一个月。王一涤轻描淡写地说,算了,等着她的起码是十年有期徒刑!  这起案件的被告辩护人被指派给了颇有名气的方正天地律师事务所。而这家事务行的创办人与合伙人就是陈立。  案例分析会上,青年律师黄超首先介绍了被告的真实姓名:谢春。其余的三个名字和身份证均系伪造。  公诉人要求法庭没收犯罪嫌疑人95万元,理由是谢春曾在本市土地局的一个下属分局工作,并与原副局长熊早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。熊早因在多起土地交易中收取贿赂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。案发前曾畏罪潜逃,但被抓获归案。熊造的一百多万赃款无法追缴,被判处无期徒刑。而在熊早失踪一个月前,谢春突然辞职并随即消失。所有这些迹象表明,谢春在担任公务员期间可能参与了熊早的经济犯罪。  陈立认为,公诉人之所以揪着那95万不放,无非是因为谢春做过两年的公务员。如果能证实谢春的95万与她的公务员经历无关,这个案子自然也就简单了。毕竟,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的指控仅仅针对公务员,与普通百姓无关。至于宋伟君的财产分割主张,可以完全不予理睬。按新婚姻法的解释,结婚8年以上的夫妻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。  由于这起案子充满了戏剧性和悬念,所以陈立决定亲自出马。合伙人金晓杰心领神会,他说,刘云(潘军 饰)又有大把稿费进帐了。  拘留所里,陈立为谢春的美貌与镇定所惊讶。她告诉谢春,只要你能证明你在土地局工作期间没有任何经济问题,这95万就可以完璧归赵。说,她在土地局的时候绝对是廉洁奉公。再说了,名义上是公务员,其实就是一个打字员,想犯错误也没机会。她以人格担保!  在魏东晓的劝说下,王一涤决定使用一下自己的干部假,与陈立一道外出旅行,用意很明显——看看他们二人还能否回到过去。  当他告诉陈立这个打算时,陈立说,现在又有了一个很有炒点的案子,过过再说吧。王一涤有些沮丧。陈立谈起了那个让她十分好奇的女人。王一涤说,我的脸就是她抓的。  陈立来到第一监狱见到了熊早。  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,你可以想象他西装革履、面目光鲜时的滋润与得意。陈立说明来意后,熊早显得有些迟疑!陈立鼓励熊早实话实说,这样不仅对谢春公平,也会对他自己有利。熊早说,算了,那个小数目还不足让他减刑。陈立让熊早在证词上签字,熊早说,请容他再好好的考虑考虑。  回到拘留所,陈立告诉谢春,如果你连自己的律师都要欺骗,那你就别指望要回来一分钱。谢春斗争了半天终于说道,他给过我10万,那是我27岁、28岁这两年的收入、也是我辞职的代价,无论他是不是贪官,他都该出这个钱。陈立说,我希望你承认这个10万。谢春问,承认的结果是什么?陈立说,被法院没收。谢春骂自己瞎了眼——她说,早知这样,打死她也不会跟那个“中看不中用”的东西白上了两年的床。谢春的恬不知耻,使陈立感到厌恶。  很快,谢春的案子开庭了。在审理第二项指控——谢春涉嫌参与经济犯罪时,陈立为谢春做了无罪辩护。而黄超也在公诉人要求被告举证的时候及时赶到。陈立接过证词一看,立刻傻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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